我勒个去

我勒个去

网络流行语知识问答分享

手机访问 我勒个去

位置:首页 > 杂谈 > 正文

快递香烟有什么规定,能寄几条

2024-04-09 13:36

近日,江苏无锡,女子陆女士购买了48条华子(软中华),准备邮寄给广东汕头给大婚的妹妹当喜烟,结果快递被无锡市烟草局查获。因无证运输烟草,陆女士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陆女士就此事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诉讼,主张撤销行政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无锡市烟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律师提醒,陆女士违反了《烟草法》关于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关于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之规定。

由此可见,如果要邮寄香烟(雪茄)的话,最多就是2条、400根,超过了就违法。

一般的民众都会认为,陆女士的做法并无任何问题,更谈不上违法了。但《烟草法》中又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不仅是不准异地销售烟草,就是商户在本地零售烟草,都有很多的限制。比如,商户每月只能获得烟草公司某品牌烟草的限量版,而且,还不得不接受一定数量的,自己不想要的外地烟草,迫使商户不得不将这些外地烟暗中收购给别人并销售到外地。

最后关于本案,梳理下各方的说法:

女子:

1. 陆女士邮寄的这48条华子都是正儿八经的真货,市场价是700元一条,不是假烟。

2. 陆女士出示了其在汕头酒店的入住记录,以及自己妹妹的结婚视频等证据,希望借此证明陆女士是买烟自用,没有干扰市场。

3. 陆女士认为烟草局和邮政公司私自拆开自己的快递包裹,属于违法行为,有错在先。

烟草局:

1. 陆女士邮寄48条中华香烟超过限量,存在违法行为。

2. 无锡市烟草局有在属地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能。

3. 无锡市烟草局在执法之前就已经给邮政管理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是与邮政相关的执法人员一同办案的,程序合法合规。

4. 无锡市烟草局罚款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5、陆女士被扣的香烟,烟草局并不会原物返还,而是折价返现。

律师:

1、这件事的争论点在于,本案一审判决存在情与法的尖锐冲突。大家觉得陆女士邮寄香烟是为婚礼准备,不是谋利,不应被处罚,这是常情,可以理解;但是相关法律明文规定邮寄超过2条香烟属于违法行为,烟草局的行政处罚并非毫无依据。法律并不保护和同情不懂法之人。当情与法冲突时,情只能让渡于法。这是法治的当然之意,是实行法治所付出的必要代价。

2、该处罚是依据《烟草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而作出。陆女士48条中华香烟(700元/条)原价为33600元,最后处罚是按照30%执行的,刚好是10080元。

3、陆女士的经济损失,如果其无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如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要求其赔偿运费和罚款以及其他损失。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陆女士可以向当地快递行政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进行投诉,并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赔偿事宜。如果依旧无法解决,陆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主张权利。

更新于:5个月前

文章评论

全部评论